2024年解放区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公示

2024-03-25 16:56:19 301

根据人社部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和《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》第43条规定,经过居民本人申请、社区劳保站初审,对辖区3名(详见下图)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3天。

如有不实情形,请拨打街道人社所电话(详见下图)进行举报

工作监督电话: 0391-2902030  许老师

2024年3月25日

1711358046687(1).png